发布时间: 2024-04-16 12:24:31 来源:新闻中心
贵州省开展变革委近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保供稳价作业的告诉》,发布了今冬明春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履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省级定价的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不调整,仍按3.96元/立方米(最高指导价)履行。暂未引导的气源收购本钱由燃气企业垫支,待采暖季完毕经清算后归入后续联动周期统筹考虑。
市县定价区域要依照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有关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开展状况尤其是工业公司运作状况,统筹考虑气源收购本钱和非居民用户承受能力,科学拟定并保险有序安排施行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计划。在测算气源收购本钱时,合同内气量价格严厉依照天然气购销合同有关数据取值,LNG现货价格参阅“我国LNG出厂价格全国指数”和合理运输本钱确认。
在做好居民生活用气“量价齐保”相关作业基础上,校园教育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组织用气价格继续履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气榜首、二阶梯价格平均值。乡镇会集供暖、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用气价格应坚持根本安稳。